人力资源
Human Resources
人力资源
Human Resources
1. 自由选择职业
严禁止向工作者收取费用(零收费政策)、押金、扣押证件,严禁使用包括非自愿性与剥削性监狱囚工、契约限制劳动、抵债劳动、强迫、拐卖、奴役劳动与人口贩运
2. 合适的工作时间
遵守适用法律、行业标准及客户行为规范要求的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,所有工作时间、休息时间与休期,均依法给予。
3. 合理的报酬
给予员工的报酬符合法规基本要求(不包括任何加班费和其它补贴),而且工时符合规定要求,周工时不得超过60小时。
4. 人道待遇
严禁以惩罚为手段、被强迫的、非自愿的劳工,同时禁止采取惩戒性工资扣除管理措施。
5. 不歧视不骚扰
杜绝骚扰行为以及在雇佣、薪酬、训练、升迁、解等事务上基于人种、肤色、年龄、性别、性倾向、性别认同及表现、种族或民族、残疾、怀孕、信仰政治立场、团体背景、星座、血型、籍贯、退伍军人身份、受保护的遗传讯息、婚姻状况或提出申诉等..等各项歧视行为,均以人员工作能力为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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